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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广东市县政府成绩单 深圳第一广州第二

©新快报   2010-02-24  ❤  ☁0

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2009年度“政府成绩单”昨日新鲜出炉:深圳再度发力,夺回冠军宝座,去年榜单居首的广州此次屈居第二名,东莞位居全省季军,而汕尾连续第四年垫底。在全省121个县(市、区)政府绩效排行榜中,深圳南山区成为“状元”,广州萝岗区和深圳宝安区分居“榜眼”和“探花”。

继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发布广东省21个市、121个县(市、区)的政府评价结果之后,昨日,“中国地方政府整体绩效评价”课题组第四次发布《2009年度广东省市、县两级政府整体绩效评价红皮书》。这是国内由第三方(高校学术团队)独立完成的、覆盖面最广的政府绩效评价活动。

绩效指数提高 各地差距缩小

课题组沿袭了2009年的指标体系,采用包括“对当地政府总体表现满意度”在内的57项指标,更加体现公民满意度导向。

此次评价的结果特点是,总体绩效指数有所提高,各地差距相对缩小,前两年排序趋后的市或县有较大改进;地方政府更加注重经济发展与社会公正、环境保护的平衡关系,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更加突出;各地更加重视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公众满意度。

与前三年一样,全省四大区域的排序仍差异明显。排名前11位的(除清远和潮州外)均处珠三角地区,依次是深圳、广州、东莞、佛山、中山、惠州、珠海、江门和肇庆;山区及东翼的市排序集中于中段,即第12至第16位;而后五位大多位于西翼(汕头和汕尾除外)。从这个角度看,市级政府绩效排序与经济发展程度明显呈正比。

湛江茂名排序逐年降 汕尾包尾但生态第一

课题组透露,2009年度,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政府整体绩效指数中,前三甲分别为深圳、广州、东莞。其中,深圳市政府绩效在2009年度表现良好,并与其他市形成较大距离,绩效得分的优势较为明显。

但在五个领域层(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正、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政府成本、实现公众满意)中,深圳市的绩效指数不太平衡。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正排序皆为全省第二,保护生态环境排名全省倒数第二,节约政府成本排序第十,实现公众满意排序第一。与去年公布的成绩单相比,深圳在节约政府成本和实现公众满意两个领域层表现大幅提升。

值得关注的是:汕尾市总体绩效连续四年包尾,但2009年度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绩效排名全省第一。这一现象值得反思。

新快报记者对比各地市四年的“政府成绩单”发现,四年来,各市排序结果的变化没有明显趋向。广州、深圳、佛山、汕尾、东莞、中山六市排序变化基本稳定,排名变化在两个名次以内;清远市排序呈逐年增长态势,2009年度排名较2006年度提升了13位;湛江、茂名两市排序呈逐年降低态势,其中湛江2009年度排序较2006年度下降了八位,茂名下降了10位;其余市排序变化上升、回落均有交替。

公众满意度 评价仍偏低

一个持续四年未变的现象是,调查结果里主观指数与客观指数相对背离,四年来,公众满意度评价至今仍然普遍偏低。

据介绍,客观指数源自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统计年鉴等),由四个领域层的43个指标进行合成;主观指数为公众对政府绩效的满意度评价指数,通过对全省两万多名公众的民意调查(电话访问或拦截访问)获取。两组数据源相对独立,从不同的角度体现绩效。

从2006-2008年度的结果来看,都存在主观指数与客观指数相互背离的情况。2009年度公众满意领域层绩效指数的全省均值,明显低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正、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政府成本等四个客观指数。

而从各市来看,主观指数也普遍低于客观指数。除深圳、河源、清远三个市以外,其他18个市的实现公众满意领域层指数,在全部五个指数中均为最低。

“维护社会公正”排名也是第一,但“节约政府成本”从去年第九骤降至倒数第四

广州“经济发展”表现居首

在全新的2009年度“政府成绩单”中,深圳以最好的整体绩效重回榜首,广州从去年的冠军宝座滑至第二名。不过,广州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公正”两大领域层排名全省第一。

新快报记者从“红皮书”里的排序结果看,21个地级以上市整体绩效指数差异明显,深圳市最高,广州第二,东莞第三,汕尾依旧全省垫底。

另外,各领域层指数排序和总体指数排序不尽一致,大部分地市“各有优势”,一些市反差极为异常。如广州市,尽管整体绩效排名未保住冠军宝座,较去年下滑一名,但它在其中两个领域层的表现不俗――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两项全省排名第一,但在“节约政府成本”方面则排名第十八,而去年还是第九名;深圳总指数排名第一,但在“保护生态环境”的指数排名倒数第二;东莞市总指数排第三,但“节约政府成本”指数排名倒数第二。

另一类地市正好相反:总指数排序趋后,但某项领域层指数排序却居前。如汕尾市总体指数排名垫底,但“保护生态环境”排名却是全省第一。湛江虽居全省第二十名,但其“保护生态环境”排第三名;茂名居全省第十九名,但其“保护生态环境”排第四名。

21个地级以上市2009年度评价结果

总体K0 促进经济发展K1 维护社会公正K2 保护生态环境K3 节约政府成本K4 实现公众满意K5 总体表现满意度X57

深圳 1 2 2 20 10 1 1

广州 2 1 1 15 18 13 6

东莞 3 5 8 9 20 4 4

佛山 4 3 10 8 19 15 2

中山 5 9 5 14 1 19 15

惠州 6 6 4 5 7 16 11

清远 7 17 13 6 13 2 5

珠海 8 4 3 7 17 20 7

潮州 9 19 16 12 2 5 9

江门 10 7 9 17 14 9 12

肇庆 11 8 6 21 16 7 10

韶关 12 10 7 19 21 6 20

梅州 13 14 12 10 9 11 3

河源 14 20 17 11 15 3 8

揭阳 15 12 20 2 3 17 17

云浮 16 13 11 18 8 10 13

阳江 17 15 14 13 12 8 18

汕头 18 11 19 16 4 12 14

茂名 19 21 15 4 6 14 16

湛江 20 18 18 3 5 18 19

汕尾 21 16 21 1 11 21 21

四次政府评价前五名名单

年度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2006 深圳 广州 东莞 佛山 中山

2007 深圳 佛山 广州 东莞 中山

2008 广州 深圳 佛山 东莞 中山

2009 深圳 广州 东莞 佛山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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